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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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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病毒核酸检测“应检尽检”退费工作通知
2021-03-01 16:30
根据市卫健委、医保局、财政局《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“应检尽检”既往费用退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我院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启动“应检尽检”核酸检测退费工作。为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此次工作,医院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,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:
一、退费范围
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,符合“应检尽检”要求,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、新住院患者(每次住院只限1次)及陪护人员(仅限1人次,经医院评估确定)在我院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。
二、退费时间
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(周一至周五8:30-11:30、13:30-16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三、所需材料
相关就诊记录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身份证号非“12”开头的需提供天津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、缴费凭证。持我院核酸检测报告在外院住院的患者和陪护人员(仅限1人次)需携带外院住院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退费流程
信息登记→资格审核(留取材料)→窗口退费(留存缴费凭证,缴费凭证丢失的需提供身份证;签字领取退费)。
五、退费地点
健管中心5号入口。
请退费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上述退费地点办理退费手续;注意正确佩戴口罩,保持安全距离,做好个人防护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。
特别提示:对欺诈骗保、伪造、篡改等行为,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。
以上内容未尽事宜,可拨打60119602进行电话咨询。
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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